加拉太書 2:19-21
我因律法,就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向神活着。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;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 我不廢掉神的恩;義若是藉着律法得的,基督就是徒然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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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章20節是我的座右銘。這其實就是與基督聯合的含義!基督徒受洗就是代表與基督同死、同復活。同死,是向律法死,所以沒有律法再能夠控告我們。我們活著是基督活在我們裡面,作我們的主。每天的活就是竭力讓基督的靈和真理在我們裡面做王。這經文的寶貴之處在於,我們在基督就再也不怕魔鬼借律法的控告,耶穌的血已經洗淨我們的良心、就是我們內心最深處。任何的罪疚都可以在基督的十字架上除掉。同時,我們為基督而活的人再也不是靠自己力量度日,每天都有神的應許:主耶穌在我裡面活著!而且神保證我們是活在他長闊高深的愛裡,而不是在律法以下。每天來到神面前,聖靈就給我們蒙愛的確據:有愛才有生命。感謝神的恩典。
求天父幫助我們明白和堅信神的恩典,隨時來到祂的座前得安慰和智慧,愛神愛人的心天天增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