腓立比三5~10
我第八天受割禮;我是 以色列 族、 便雅憫 支派的人,是 希伯來 人所生的 希伯來 人。就律法說,我是法利賽人; 就熱心說,我是逼迫教會的;就律法上的義說,我是無可指摘的。 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,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。 不但如此,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,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。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,看作糞土,為要得着基督; 並且得以在他裏面,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,乃是有信基督的義,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, 使我認識基督,曉得他復活的大能,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,效法他的死,
<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>
因信稱義的道理從保羅口裡講出來是很正常的事,但這段寫出了因信稱義在保羅自己身上發生了,絕不僅僅是個教義。他信耶穌前是個律法主義者,甚至他比其他人做的更多。所以,他認為自己在律法前是“無可指摘”。然而,耶穌找到他時,他認識了耶穌是主神。從此,他明白了律法不能救他,只要耶穌是拯救。因此,基督以外的一切都不再對他重要,甚至會成為認識耶穌的絆腳,可稱為“糞土”。
有了神的義,保羅與神和好,更經歷到神的能力在自己身了,以致他願意為福音受苦。
求神用他的愛激勵我們,看對耶穌的認識超過一切,我們就能為主放棄任何東西。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