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神面前的事奉

只是殿外的院子要留下不用量,因為這是給了外邦人的;他們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。 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,穿着毛衣,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。」 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,兩個燈臺,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。 這二人有權柄,在他們傳道的日子叫天閉塞不下雨;又有權柄叫水變為血,並且能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殃攻擊世界。 他們作完見證的時候,那從無底坑裏上來的獸必與他們交戰,並且得勝,把他們殺了。
啟示錄 11:2‭-‬4‭, ‬6‭-‬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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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白啟示錄的一個關鍵是建立在對舊約和新約的正確理解上。這章的核心是搞清楚兩個見證人是誰。首先,他們事奉的時間是42個月或1260天,也就是三年半。這正是啟示錄裡反复提到:主耶穌被提升天直到最後得勝的時間(見12章,13:5)。當然,這也是象徵性的時間,是神的計劃安排,因為祂顧惜自己的選民,為了讓他們能夠忍受苦難,把時間縮短了。所以,這二人事奉的時間在人的歷史中有很長的跨度,到現在已經近二千年了。因此,他們不是歷史中的兩個人,而是代表了新約教會。為什麼是兩個人呢?可能與耶穌差門徒兩個兩個出去傳道有關。他們的工作就是傳道,無論得時不得時。他們的其它特徵:1)穿毛衣,好像施洗約翰。指出人的罪,要人悔改。2)他們是燈台,是神聖潔的見證。3)他們叫天不下雨,好像以利亞。他是非常注重禱告的人。4)他們叫水變為血,好像摩西,他是極為謙卑、以致被神大大使用的人。最後,他們工作結束是因為無底坑裡上來的獸(魔鬼)。他們在末後受到魔鬼極大的迫害,甚至到死。但神又讓他們從死裡復活,感謝神!教會能夠在末世繼續傳道,全然因為神復活的恩典和能力,否則我們早就喪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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